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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日报报道,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会上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孙绍骋作出的开除党籍及公职处分决定。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全力支持中央的决定以及纪委的处罚。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伟中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党中央对孙绍骋的处理决定充分显示了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方面的坚定决心。这一决定彰显了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中“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立场,并释放出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烈信号。自治区党委对中央纪委的决定表达了坚定支持,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的党建思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精神之上,从孙绍骋的违法违纪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清晰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以实际行动坚定支持党的领导,确保“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落实到位。
会议还指出,要增强对党的绝对忠诚,持之以恒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确保严格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全体成员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中央倡导的事情积极响应,确保不做违规之事。
强调政治清正廉洁,继续学习党章及相关规定,以坚决纠正“四风”现象,树立新风尚。同时,要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会议呼吁坚定不移发起反腐败斗争,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并对包括煤炭、金融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和治理,严肃处理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必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要实现对权力、人员、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应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统筹党建和业务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同一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经过中共中央批准,对孙绍骋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孙绍骋在理想信念上出现问题,未能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杜绝两面人行为,且其生活作风不正,存在多方面违纪行为,严重侵犯了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
针对孙绍骋的行为,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相关问题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所涉财物也一并调查,处理结果待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